苦諦聚識論中 有相應品 第六十六
問曰:有相應法。所以者何?
若人見受是神,識心依之,以相應故,想陰等亦如是。若無相應,何由有此?
又《人經》中說:因眼緣色生眼識,三事和合生觸,共生受想行等。
於是法中有種種名,所謂眾生天人男女大小,如是等名皆因諸陰。
若說心心數法次第生者,則因二陰有人,不應因五陰。所以者何?不可因去來陰得名為人。
汝言現在無五陰者,云何說因五陰名人天等?而此中說因,諸陰非但二也,故因五陰有眾生名。
又經中說有相應語,謂有根智相應信。
又經中說:觸即與受想思俱生。
又說五支初禪,亦說受等是識住處。若識無相應,云何識住受等法中?
是住名依止住。所以者何?不說識是識住處故。
又經中說:是心與法,皆從心生、依止於心。
又說:眾生心長夜為貪恚等之所染污。若無相應,云何能染?
又心心數法性羸劣故,相依能緣,喻如束竹相依而立。
又經中說:
心掉動時,不宜三覺,謂擇法精進、喜更增動故;宜三覺意謂猗定捨,止發動故。
若心懈沒,則不宜三覺,謂猗定捨,增退沒故;宜三覺意擇法精進、喜能發起故,念能俱調。
又論師言:一時修習助菩提法不得相離。故知有相應。
苦諦聚識論中 非相應品 第六十七
【答曰:】
汝言見受是神,是事不然,凡夫癡惑妄生此見,不能分別此是受、此識依止。
是人若能如是分別,亦能入空。
是人見心相續不別,但著語言,故如此說,
是癡惑語,不可信也。
汝言因諸陰故名為人者,是因五陰相續名人,故說諸陰。
如世間言樂人、苦人、不苦不樂人,不可一時有此三受,諸陰亦然。
汝言有根智相應信,經中亦說餘事相應,如說二比丘於一事中相應。
又說怨相應苦、愛別離苦。
汝法中色無相應,而此以世俗故亦名相應。智信亦爾,信能信無常等,慧隨了知,共成一事故名相應。
汝言從觸即有受等俱生,是事不然,
世間有事雖小相遠亦名為俱,如言與弟子俱行。亦如頂生王生心即到天上,是事亦然。
凡夫識造緣時,四法必次第生,識次生想,想次生受,受次生思,
思及憂喜等從此生貪恚癡,故說即生。
汝言五支初禪,是禪地中有此五支,非是一時,如欲界三受。所以者何?以先說法後說地故。
又覺觀不得相應,先已答。
汝言識處者,此經中說識緣處,不說依處。何以知之?即此經中說識緣色喜潤故住。
汝雖言若識緣識住,則應有五識處,是事不然。
所以者何?是識時少,識識事已心生想等是中起愛。起愛因緣,說名識處,是故不說識是識處。
又七識處中亦說識是識處。
又應思此經,勿但隨語,如說信能度河。是言不盡,而實以慧得度,是亦應爾。
汝言心數依心,是事不然,先心識事,後生想等故。
又經中說:受等依心,非如彩畫依壁。是名心數依心。
汝言心數相依如束竹者,與經相違,
若俱相應,何故心數依心而心不依數?
若汝謂心先生大故,數法依止,則成我義,以心生時無數法故。
汝言煩惱染心故知相應,此無道理,
若心先淨、貪等來污,是即淨法可污,則害法相。亦如先說,心性本淨、客塵來污,彼應答此。
若心本性淨,貪等何為?如言心垢故眾生垢、心淨故眾生淨。
然則眾生亦應相應,若眾生不可相應,貪等亦不相應。
以心相續行中生垢等心污諸相續,故說染心。
如說從染心得解脫,是心相續中若淨心生,名得解脫,是事亦然。
如雲霧等雖不與日月相應亦能為翳,貪等亦然,雖不與心相應亦能染污。
又煙雲霧等能蔽日月故名為翳,貪等亦爾,能障淨心故名為污。
問曰:雲霧日月在一時中,煩惱與心不如是,故此喻非也。
答曰:障礙同故,是事已成,故無咎也。
是煩惱能污心相續,故名為染。
汝言數從心生依止心者,是事先答。
汝言心心數法性羸劣者,以念念滅故名羸劣,非相助故能行於緣。
若相助者應得暫住,而實不見有相助力,何用相應?
汝言覺意相宜,是說隨時應修三覺,非一念中。
如舍利弗言:我於七覺自在能入,若心掉動,爾時應修猗等三覺。
又佛亦說覺法次第。汝言一時修菩提分,是事不然,
若一時修三十七品,則應一時並修二信及五念等。
若汝意謂隨得處修,即是離修。
又隨他所得,如二禪等,故名不離。
又一時三十七品,則無道理。所以者何?一念不得修多法。
苦諦聚識論中 多心品第六十八
問曰:已知無別心數,亦無相應。今此心為一為多?有人謂心是一,隨生故多。
答曰:多心。所以者何?
識名為心,而色識異香等識亦異,是故多心。
又眼識生異,謂待光明虛空等緣,
耳識不爾,三識塵到故生,意識從多緣生,故知不一。
又若識知塵常如是相,云何更知異塵?
若多心生則能得知,如邪正知異,若定若疑、若善不善無記知異。
善中亦有禪定解脫及四無量神通等異,不善亦有貪欲瞋恚愚癡等異,無記亦有去來等異。
有識能起身業口業、有起威儀,若合若離,因、次第、緣、增上各差別故,諸心亦異。
又淨不淨等諸受差別,故心亦異。
又所作差別,故心有異。
又淨不淨心性各異,
若心性淨則不為垢,如日光本淨終不可污;
若性不淨不可令淨,如毳性黑不可令白。
而施等中實有淨心,殺等法中實有不淨心,故應不一。
又隨苦樂等受差別,故心亦不一。
如說比丘用識。識何等事?謂識苦樂不苦不樂。
又若心是一,一識應能取一切塵。說多心者,隨根生識,是故不能取一切塵。
若心是一,以何障故不取一切?故知多心。
又可取法異故能取亦異,
如人或自知心。云何自體自知?
如眼不自見、刀不自割、指不自觸,故心不一。
又《猨喻經》說:譬如猨猴捨一支攀一支,心亦如是,異生異滅。
又若心是一,說六識眾,此言則壞。
又經中說:身或住十載,而心念念生滅。
又說當觀住心無常。此心相續故住,念念不停。
又如一業不可再取,識亦如是,不重在緣。又
如草火不移到薪,如是眼識不到耳中。故知多心。
苦諦聚識論中 一心品第六十九
問曰:心是一。所以者何?
如經中說:是心長夜為貪等所污。若心異者,不名常污。
又《瓔珞經》說:若心常修信戒施聞慧,死則上生。
又《禪經》中說:得初禪者,心調柔故,能從初禪到第二禪。
又心品中說:是心常動,如魚失水,是故汝等當壞魔軍。故知心一,動此到彼。
又雜藏中比丘言:五門窟中,獼猴動發。獼猴且住,勿謂如本。故知一心,於五根門身窟中動。
今即是本,故言勿謂如本。
又言:是心遍行,如日光照。智者能制,如鉤制象。故知心一,走諸緣中。
又無我故,應心起業。以心是一能起諸業、還自受報,心死心生心縛心解,本所更用心能憶念,故知心一。
又以心是一故能修集,若念念滅則無集力。
又佛法無我,以心一故名眾生相,若心多者非眾生相。
又左見右識,不應異見異識,故知心一,自見自識。
苦諦聚識論中 非多心品 第七十
【還在問題中】
汝雖言色等識異,是事不然。所以者何?
若心是一,為種種業、取色聲等,
如一人在五向室中處處取塵,即是心於眼中住,待明等緣而能見色,
如即此人於餘處待伴。即是心所知差別,
如即此人先是知者後還無知。如是邪知還為正知,
如即此人先是淨者後還不淨。如是疑知即是定知,
如即此人先是疑者還為定者。是不善心即還為善亦為無記,
如即此人或念善或念不善或念無記。即是心能作來去威儀差別,
如即此人為去來業等種種威儀。如是淨心即為不淨,不淨即為淨,
如即此人先是清淨後還不淨。即是心與樂相應,後還與苦相應,
如即此人本為樂人還為苦人。故說心一,用為多業。
汝言一識不取六塵故非一心,是事不然,我以根差別故識有差別。
若識住眼中,但能取色不取餘塵,餘亦如是。
汝言取可取異,是事不然,心法能知自體,如燈自照亦照餘物,如算數人亦能自算亦算他人,
如是心一能知自體亦能知他。
汝說猨喻,是事不然,如一猨猴捨一支復取一支,心亦如是,捨一緣復取一緣。
其餘所說能自起業,自受報中皆已總答。所以者何?
若心異者,則應異作異受、異死異生如是等過,故知一心。
苦諦聚識論中 非一心品 第七十一
答曰:汝言心一,貪等長污。是事不然,
於相續心中見是一相,
如言夕風即是晨風,今河即是本河,朝燈即是昨燈。
如齒名再生,而先齒實不再生,以相似者生故名再生。
如是心異,以相續故謂是一心。
汝言憶念者,
人或自念本心。若本心來,今何所念?
又云何當以此心即念此心?無有一智能知自體,故非一心。
汝言修集,
若心常一,何所修益?
若有多心,則下中上次第相續生,故有修集。
汝言心為一相,
若心是一,即為是常,常即真我。所以者何?以今作後作常一不變故名為我。
又不能知心差別相故則以為一,
如注水相續,心謂為一。如眼病者見眾髮為一,
若於此事能分別者,則知其異。
又深智者能知心異。所以者何?
諸梵王等於中迷悶,作如是言:是身無常,心識是常。
若梵王等猶尚迷惑,豈況餘人而不著常?
故應善思眾緣生法,常倒則滅。
汝言左見右識是智力故,異見異識,如此人作書餘人能識。
又如餘人所為,聖人能知。亦未來事未生,未有聖智能知。
又過去事無憶念,故知未來未有智力能知。此事後當廣說。
苦諦聚識論中 明多心品 第七十二
汝言心一,用為多業,是事不然。所以者何?
正以了為心,而色了與聲了異,心何得一?
又如捉瓶手業,不即此業更捉餘物,如是隨以何心取色,不即此心聞聲。
又此眼識,以眼為依、以色為緣,是二無常念念生滅,眼識何得不念念滅?
譬如無樹,影亦隨無。如是眼色念念滅故,所依生識亦念念滅,念念滅法無有去力。
又先意品中已種種答,故意不去。
汝雖言識住眼中待明能見,如即是人能見聞等。是事不然。所以者何?
今此論中求法實義,人是假名不應為喻。
又應求人相,我說諸陰為人,亦說疑識等眾異定識眾,不以疑識等眾即為定識眾如是一切。
汝言根差別故識有差別,是事不然,
根是生識因緣,若識是一,根何所為?
汝以燈算為喻,是喻不然,
如為不照然燈,而燈體非不照,故不自照。
以燈破闇,眼識得生,眼識生已亦能見燈及瓶等物。
又算數人能知自色亦知他色,故名相知。
汝言業等,業等難中已答,故無斯咎。
又若心常一,則無業無報。所以者何?正以心及所依為業。
若心是一,何有業報?縛解等亦如是。
又汝言異作異受,是亦不然,諸陰相續非一非異,墮二邊故。
又世俗名字說諸業等,非真實義故,於陰相續中說此彼等名字無咎,
故知多心。
苦諦聚識論中 識暫住品 第七十三
問曰:已明多心。今諸心為念念滅、為少時住?有人言心少時住。所以者何?了色等故。
若念念滅不應能了,故非不住。
又若念念滅,則色等法終不可知。所以者何?
如電光暫住尚不可了,況念念滅而能了耶。
今實有了,故知諸識非念念滅。
又眼識依眼緣色,是二不異,識亦不異。
又心能具取青等諸色,故知非念念滅。
若汝意謂以相續故能決了者,是亦不然,
若一一心不能決了,雖復相續亦不能了,如一盲人不能見色,多亦不能。
若汝復謂如一一縷不能制象,多集則能,如是一心不能決了,
相續則能者,是亦不然,
一一縷中各有少力,和合則能;
心一念中無少了力,是故相續亦不應能。而實有了,故知非念念滅。
又若心念念滅者,去來等業皆應無用。以少時住故能令有用,
是故知心非念念滅,雖復無常要有暫住。
苦諦聚識論中 識無住品 第七十四
答曰:汝言心有了,故非念念滅,是事不然,
諸相在心力能決了,不以住故。
若不爾者,於聲業中不應決了。所以者何?
現見此事念念滅故,而實決了,故知不以住故能了。
又以了為心,若了青非即了黃,是故設使暫住了青不能了黃。
又了青時異、了非青時異,一法不應二時法與時俱、時與法俱。
又取有二種,一者決了、二不決了。
若識不念念滅,一切所取盡應決了,我以隨識多相續生是取則了,若少相續是則不了。
又識取塵或遲或疾,心則不定。
汝言依緣不異,是義已成色念念滅故依緣亦異。
汝言能具取者,識能遍取身分故名具取,是故無有一識而能遍取。所以者何?
未具足取心已隨滅,何得有心能一切取?
汝言作業無用,是事不然,
如燈雖念念滅亦有照用,諸業與風雖念念滅亦能動物,是識亦然。
又如燈等雖念念滅,亦可得取,識亦如是,雖念念滅亦能得取。
復次諸心意識皆念念滅。所以者何?
青等諸色集在現前,能速生滅,故知不住。
又人或生心,自謂一時能取諸緣,故識不住。
若識暫住,則人不應生此惑心。所以者何?
如種根相續有暫住故,人於其中不生惑心,謂芽莖等一時而有,故知識念念滅。
又人見瓶即生瓶憶,以次見生憶故念念滅。
又若諸識不念念滅,則可一智即邪即正,
如見是人是、取即取非人,如是疑取即是定取。是則不可,故知念念滅。
又取分別等諸因緣,故知念念滅。
又聲業相續念念滅相,於中生知,故知心念念滅。
苦諦聚識論中 識俱生品 第七十五
問曰:已明心念念滅。今諸識為一時生、為次第生?
有論師言識一時生。所以者何?
有人一時能取諸塵,
如人見瓶亦聞樂聲、鼻嗅花香口含香味、扇風觸身思惟雅音曲,
故知一時能取諸塵。
又若一識能於身中遍知苦樂,
然則以一眼識亦應能取諸樹,
是事不可,云何一識悉知根莖支葉花實?
故知多識一時俱生遍取諸觸。
又種種色中一時生知,而青知非即黃知,故知一時俱生多識。
又諸身分中能速生知,取一分時即能遍取。
又佛法中無有有分,不可一識遍取諸分。故知一時能生多識,遍取諸分。
苦諦聚識論中 識不俱生品 第七十六
答曰:汝言諸識一時俱生,是事不然。所以者何?
識待念生。
如經中說:若眼入不壞色,入在知境,
若無能生識念,眼識不生。
故知諸識以待念故不一時生。
又一切生法皆屬業因,以心一一生故,地獄等報不一時受。
若多心俱生,便應俱受;而實不可,故知諸識不一時生。
又識能速取緣,如旋火輪以轉疾故不見其際。諸識亦爾,住時促故不可分別。
又諸識若一時生,一切生法皆可一念一時俱生,有何障礙?
然則一切法生不須為功,不造業功亦應解脫;是事不可,故知諸識不一時生。
又身為心使,若諸心俱生身則散壞,以去來等心以一時生故;而身實不壞,故知諸心不一時生。
又眼見外物種根芽等,及迦羅羅臠胞等色,少壯老形次第而有,心亦應爾。
又經中說:若受樂時二受則滅,所謂苦受、不苦不樂受,如是等。
若識俱生,則應一時俱受三受;而實不然,故知諸識不一時生。
又一身中一心生故名為一人,若識俱生則一身多人;而實不然,是故一身識不並生。
又若識並生,則應一時知一切法。所以者何?
眼中無量百千識生,乃至意中皆亦如是,如是則應知一切法;而實不然,故知諸識不一時生。
問曰:諸識何故要次第生?
答曰:一次第緣故識一一生。
問曰:何故正有一次第緣?
答曰:法應如是。
如汝一神一意,我亦如是一意一次第緣。
如芽屬種應次第生,芽不生莖等,如是隨法屬心應次心生,不生餘法。
又識相定爾,一一起滅次第相屬,如火相熱。
是故諸識要次第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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