苦諦聚色論中 意品 第五十三
汝言意行,是事不然。所以者何?意念念生滅,如風如業,念念滅法則無去相。
又意去者,若知已去、不知已去,二俱不然。
若先知已,復何用去?若不知已,去為何所趣?
又若心在眼,云何復得到耳?
若心生念我當到耳,則為念耳。若欲聞聲,即是念聲。
若心在眼不得生念,餘根亦爾,故意不去。
又若人先見城國邑等,今隨本念,不知現在,故意不去。
又若法去者,應先近後遠,而今遠近俱念,故知不去。
又若法去者,中道應知諸塵,如人行道中知色等物,而意不爾。
又如心能知無,謂過去未來兔角龜毛蛇足風色赤鹽香等,亦知俱不到故,故知不去。
又若心到緣,則不應有無知疑知邪知;而實有之,故知不到。
又心緣泥洹,若心到者則以有為到無為中,是則不然;還出無為入有為中,是亦不然。
又若生心有後世,心即到後世,此身應死,不得復還,是故不去。
又心念未來即到未來,不可以現在法為未來也;
又心念過去即在過去,不應以去來法為現在也,故知不去。
又從欲心面生異色,恚等亦爾。若心到異處,色不應異,故知不去。
又心在緣中名之為受,是受三種,若苦、若樂、不苦不樂。若心到異處,此則無受,故知不去。
又心依於身,如經中說心依名色,故不離身到餘處去。
又身合識故名為身,若心在異處,身則無識,緣與識合便名有識,是故不去。
問曰:夢中心至餘方。
答曰:不然。
如夢中所作失不淨等,是皆在身,心顛倒故謂在餘方,而實不去。
又夢中所為皆是虛妄,如人夢飲竟不除渴。
又夢行欲等不名為墮,故知夢中意亦不去。
又心但在曾所見聞覺知法中,不行異法,若去到者,亦應知異法。
問曰:神使意去能到餘方。
答曰:是事後破神品中當廣分別。故意不去。
苦諦聚色論中 根不定品 第五十四
問曰:諸根為定、為不定耶?
答曰:云何名定?云何名不定?
問曰:以眼等根所知及因,是名為定。
答曰:若爾,根非定也。
所以者何?諸根非是眼等所知及因。
問曰:眼童子及舌身,可以眼見;耳鼻在內,故不可得見。
答曰:死人亦有童子舌身,而實無根。
問曰:童子二種,有是根、非根。死人根童子滅,非根者在。
答曰:根童子無能見者,故非眼等所得。
經中說:五根是色,不可見有對。
若是可見,則可分別此童子是根、此童子非根。
問曰:若經中說因四大成清淨色名為五根,
何故復說五根是色不可見有對耶?
答曰:是故可疑業力不可思議。
以業力故四大變而為根,佛恐弟子謂此五根自從業生,故言是色。
又外道說五根從我生,我即非色。
又言五根知大知小,故非決定。
是人亦以無色為根,
是故佛言諸根是色因色等成。
或謂因色等成應可見故,說不可見,亦非耳等根之所得。
或謂若爾便應無對,故說有對,對諸塵故。
若色有形有對,是名麁色,但眼所見。
又外道言,諸數量一異合離好醜作業總相別相及陀羅驃,雖非色法亦是可見,
故佛說言於此等中
但色可見非餘法也,
礙於手等故名有對。
問曰:若爾,皆應受觸。
答曰:雖俱障礙,非一切處盡生身識,隨生識故分別諸根。
復次諸根實非決定。所以者何?
法若決定,如手取物唯取一手,眼能見大小,故非定也。
又若定,物觸則有作,如觸火則燒、觸刀則割;眼遠而能見,故非決定。
又若法決定,則礙決定法,如手礙手,眼於水精雲翳等中亦不障礙,故非決定。
又根若決定,應在身內,在身內故,雖與意合亦應不見外塵;而實能見,故非決定。
又法若決定,則可數名五根;而眼等各二并舌與身是名為八,故非決定。但處有定,根非定也。
又左眼見,右眼亦識,不應異見異識,以根無左右根故,非是決定。
又根塵合法不可得故,無決定也。
又得決定色等法則不能覺,得根則覺,故非決定。
問曰:眼光能見大小亦能遠去見色無有障礙,猶如日光離身能見,
是光因二眼定處合為一光而能見色。
又眼是一,耳鼻在內,不可分別。是故汝說異見異識,此言則壞。
又神知非根,根是所用。
又汝言合法不可得者,是事已答,謂日光映等、耳等諸根和合密故亦不可得,如合木密,際不可知。
又因神故覺,非是諸根。
又根由大成,大無覺故根亦非覺。
又瓶因微塵,如微塵無覺瓶亦無覺,
又不知異塵故知無覺。
答曰:汝言光去故根是決定,汝以光為根,光非定故根亦不定。
又此光無,先已破故。
又汝言一眼,是事不然,
一眼見異、二眼見異,若一眼壞,見則不明。是左右眼,先已答。
問曰:若一眼能生識者,則二眼應是一眼,何用第二眼為?
答曰:以鼻隔故,不得為一。設無障隔,亦不為一,如手指等。
汝言是神所用,是事先破神不能用。日光映者,是亦先破。
汝言和合密故不見,是亦不然。所以者何?
法若決定則無和合,體相異故,如合木雖密猶見其際,根塵和合不見如是。
汝言以神故覺,當說無神。
汝言諸大成根,是事不然,業力變大為根則有差別。
問曰:根是決定。所以者何?是四大所成,四大定故,根亦決定。
又以眼等根是決定故,大等能為利益。
又大變為根,大決定故,所變成法亦應決定。
又當根有塵、當塵有根,若不決定,不應相當,應如意法,故知決定。
又世間人於童子等決定法中說名諸根。
又根知五種定法,非如意等,故名決定。
又根知現在,餘皆比知,故名決定。
又根知有緣意亦無緣,如知過去等。
又根塵和合故生根知法,應以決定根對決定塵,故知決定。
答曰:汝言根由大成名決定者,雖俱由諸大,而有是根非根,如是或有決定、或不決定。
汝言利益,利益於知非助根也。
又言大變成根,變亦為知,非利益根。
又四大清淨名根,故非決定。
汝言根塵相當,亦是意定,根非知故,其餘皆是意力差別。
又雖說六識,要以意識決了,如見四諦時現知諸法、正觀法性皆以意識。
又如旋火輪及幻化焰、乾闥婆城,皆無而妄見,
見色亦爾,是故眼等悉為邪緣。
汝言根塵合故生知,若到故知、不到而知,皆先已答。
苦諦聚色論中 色入相品 第五十五
又言青黃等色名為色入,
如經中說:眼入滅、色相離。是處應知。
問曰:有說業量亦是色入。所以者何?如經中說黑白長短麁細諸色。
答曰:形等是色之差別。何以知之?若離色則不生形量等心。
若形等異色,離色亦應生心;而實不生,故知不異。
問曰:先生色心,後生形心。所以者何?黑白方圓心不並生。
答曰:長短等相,皆緣色故意識中生,
如先見色然後意識生男女相業。亦以諸有為法念念滅故,無滅法不去,以去故名為業。
問曰:去名身業,若無去則無身業。
答曰:世俗名字故有身業,非第一義。
問曰:若第一義中無身業者,第一義中亦無罪福,無罪福故亦無果報。
答曰:法於異處起時,若益他惱他,故成罪福,不應難也。
苦諦聚色論中 聲相品 第五十六
問曰:何故不說因聲成大。
答曰:聲離色等,色等不相離,是故不說。
又聲不如色等常相續故。
又亦不與色等俱生。
又與色等生異。所以者何?色等相生,漸以根芽次第而有,聲不如是。
又聲從物得名,如說瓶聲,不言瓶中聲。
又人或言見瓶、或言見瓶色,初不言聞瓶,但言聞瓶聲。
又眾生昔殖靜寂業故,若萬物皆常有聲,則無時暫靜,
是故聲非成諸大因。
問曰:物皆有聲。何以知之?
掁則聲發。諸大常相掁,故一切盡應有聲。
答曰:非萬物相掁皆是聲因。所以者何?眼見二指相掁不能生聲。
問曰:是中生聲,微故不知。
答曰:不生,乃至微聲亦不聞故。
若言有聲,則無現信。
他人亦可言水中有香,細故不聞;火中有味、風中空中皆有色等。
而實無故,非一切相掁盡能生聲。
問曰:俗中常言聲是空之求那,今何以知之從四大生?
答曰:今現見聲從四大生,我等信現見故。
又言鍾聲鼓聲,故知是鍾鼓聲。
又以四大異故聲有差別,如鍾鼓聲異。
又擊銅器則聲動俱有,捉則俱止,當知器動聲亦如是。
又將欲為聲,必備四大質像,故知聲從大生。
又業因緣故聲有差別,如眾生聲或麁或妙;不應以業緣故生空求那,是故非也。
又因相故,因相者隨法以何故有即名為因。
如是因大有聲、無則無聲,
如有火則熱、無火無熱,當知從火有熱。從大生聲,亦復如是。
如有虛空熱,虛空猶在而熱或無,當知空非熱因,聲亦如是。
如有虛空有聲,虛空猶在而或無聲,故知非因。
又聲是虛空求那,此無可信,
現事中初不見聲因,於空亦無比知,是中以何為比?
又經書中亦多相違。如是無一可信,故知不然。
苦諦聚色論中 香相品 第五十七
問曰:多摩羅跋等眾香合故,其香異本,為即此等香更生異香耶?
答曰:因香和合更生異香,如青黃色雜更生綠色。
又以種種業因緣故生種種香。
問曰:優樓佉弟子謂香唯是地之求那,此事云何?
答曰:無陀羅驃,是事已明,故知不然。
又衛世師人謂,白鑞鉛錫金銀銅等皆是火物,而是中有香,故知非唯地有。
問曰:白鑞等與地合故有香。
答曰:此非客香。所以者何?先餘物中不聞此香,
若曾聞者可言是客。如先聞華中香,後衣中聞,可名是客;
是白鑞等香不如是,是故非因。
又是白鑞等無無香時,不應言客。
又我亦可說水等中無色等,但與地合故色等可得。
若汝言水等中自有色者,我亦說白鑞等中自有香。
又若物中有不相離法,即此物有是故香隨,不相離處即此物香。
又水等中若有香,以微故不知,有何咎?如說月中有火,火決定熱。
又汝說溫室中火滅餘熱中有微色,亦說湯中有微冷相,水香亦爾,是中無決定因言水中無香。
又汝諸陀羅驃無決定相。所以者何?汝自誓言地中有香,而金剛頗梨等燒變異故皆是地物,而皆無香。
又汝言水相定冷,乳等相亦定冷,而酥等有香故說名地物。
又言火決定熱,以白鑞等為火物,而中無定熱。
又月等實冷,而汝說為火物。以此等故,諸陀羅驃無決定相。是故香唯地有,此事不然。
汝以白鑞等為火物,是亦不然。所以者何?無決定熱故,
優樓佉弟子說火決定熱,而白鑞等無熱。
問曰:白鑞等物熱在果中,不在觸中。
答曰:酥果冷故應是水物,而汝以定有香故名為地物,是故說果不名用因。
又訶梨勒果時定熱,應是火物,而實有香、有五味,故不名火物。
以說果非因故,白鑞等非是火物。
又火相輕、白鑞等重,火色白而白鑞等色異。
又白鑞等與火無有同相可得知是火物。
又白鑞等與火相違。所以者何?熱則消故。
若是火物,得火應增;而實不增,故非火物。
汝等不善思,故謂香唯是地物,是香皆在四眾中。
苦諦聚色論中 味相品 第五十八
味名甜酢醎辛苦淡等,此六味皆隨物差別,不以四大偏多故有。
如說地水多故甜,是事不然,甜味有無量差別,當知物生自有別異。
問曰:藥師說但有六味,此事云何?
答曰:不限於六。所以者何?或二味合、或三或四,如是無量。
不以甜酢合故名甜酢味,甜酢和合更生異味,如是無量。
又隨世俗故差別諸味,如人以為甘即名為甘。
又諸味熟時各各相因,甘味熟時或甘或變,餘味亦爾。
故知諸法有如是力。
苦諦聚色論中 觸相品 第五十九
觸名堅軟、輕重強弱、冷熱澁滑、強濯猗樂、疲極不疲極、
若病若差、身利身鈍、嬾重迷悶瞪瞢疼痺嚬呻、
飢渴飽滿、嗜樂不嗜樂懵等。
問曰:有說觸有三種,冷、熱、不冷不熱。是事云何?
答曰:於堅等中生知,若離堅等無冷熱知。
問曰:優樓佉說地觸是不冷不熱,風觸亦爾,水觸冷、火觸熱。是事云何?
答曰:先已說無有決定,謂酥等定冷、鑞等無熱。
又先說三觸,若是風客則風無別觸,故無定相。
又湯中冷相不可得,故水非定冷相。
問曰:湯中有微冷相,火勝故不知。何以知之?若火勢盡還更冷故。
答曰:白鑞等酥等堅物與火合故則流,
若堅相不失而有流相,則堅相即為流相;
若失堅相而有流相,是則冷觸滅已更生冷觸。
如地觸是不冷不熱,與火合時觸若不失則不名熟變;
若失此觸更生異觸,如是則冷觸失已更生冷觸。若爾,水諸求那亦應熟變,汝言反覆有過。
又相違法生故諸相無常,如火合故草等相滅。
若謂熱觸覆冷觸者,他人亦可言乳相不滅但酪相覆故不可得。
若汝謂不見乳還為乳,然則無有熟變。
所以者何?無始生死中何物不為火之所燒。亦見土中有黑泥可得,
當知亦從熟變而還,故知熟變非常不還,
如是則冷觸失還生冷觸。或有與火合,故黑色滅還生黑色,赤色滅還生赤色。
如是冷觸滅已離火還生,斯有何咎?
又衛世師人說:但地有熟變相,水等中無。
而藥師說:若飲沸湯則得異果。
若湯中色等不失,安有異果?
故知水等亦有熟變。如火燒物失本相故、更有異相故,知物有異相,水亦如是。
又是諸相相違故無常,如水能滅火、火能消水。火力無,物不消,況與水合而冷觸不滅。
是故衛世師經說水決定冷,是事不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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