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onday, November 2, 2020

苦諦色論 2

苦諦聚色論中  四大相品  第四十四

 

問曰:我知有是堅法,而今見金熱則流,水寒成氷,此金以堅故屬地、流故屬水。

答曰:各自有相,若法堅依堅是地種,若濕依濕是水種等。

 

問曰:金堅則為消流,水濕則為堅氷,云何諸大不捨自相?

      如經說:四大相或可變,得四信者不可得異。

答曰:我不以堅為流、以濕為堅,但堅與流為因、濕與堅為因,是故不捨自相。

 

問曰:阿毘曇中說濕是水相,或有人說流是水相,經中說潤是水相,竟以何者為實?

答曰:流、濕、潤皆是水之別名。

 

問曰:流是水業,眼所見法,是故流非濕潤。

答曰:以濕潤故流,是故赴下,是故流即是潤。亦濕潤是水相,流是水業。

 

問曰:風中說輕動相,輕異動異,輕是觸入所攝,動是色入所攝,今可以二法為風耶?

答曰:輕是風相,動是風業,與業合說。

 

問曰:無有動相,諸法念念滅,故不至餘處。以至餘處故名曰動,至、去、動是一義故。

答曰:我但以世諦故說名為業,非第一義。因是輕法,餘處法生,得名為業,爾時名去。

 

問曰:輕無定相。所以者何?以相待故有,如十斤物於二十斤為輕,於五斤為重。

答曰:重法、量法、因心等法亦相待有,

  如或有法相待故長、或有法相待故短,總相因心故,即為別相。

  若輕法以相待故無,是等亦應皆無,而不然,是故相待非是正因。

  又輕非相待故有,以不可稱故,有物不可稱,如排囊中風,是故非相待有。

  但重法相待,無有重物不可稱者。

 

問曰:若不可稱名為輕者,除重,餘色等法不可稱故皆應為輕。而不然,是故汝所說非是輕相。

答曰:我等意離色等更無異法名為重。

  色等法或有生性可稱,如堅不堅、力無力、新故、

    朽不朽、消不消、麁軟等,亦不離色等而有,

  重相亦如是。是色等眾若屬地水,是則可稱;

  若屬風火,則不可稱。

 

問曰:若重法不離色等者,輕亦應不離色等而有。

答曰:然離色等無別輕法,但色等眾和合為輕。

 

問曰:不然,欲分別輕重必以身根,是故輕重非是色等眾。

答曰:如分別堅等,或以眼或以耳等,

  此堅等物不離色等,輕重亦如是,雖用身根,是中更無異相。

  又身根不觸,不生身識。

    是重相身雖未觸,亦能生識,如重物雖以物裹持亦知其重。

 

問曰:非於爾時知是重相。

答曰:如人著衣,雖不相觸,亦知有力無力。輕重亦爾。所以者何?

  從種種觸生種種身識,如或因按掐生堅軟識、或從舉動生輕重識、

    或從把捉生強弱識、或從觸對生冷熱識、或從摩捫生澁滑識、

    或從擠搦生強濯識、或從劖刺或因鞭杖生異種識。

    或有觸常在身內,非如寒熱等從外假來,

    所謂猗樂、疲極不疲極、若病若差、身利身鈍、嬾重迷悶、瞪瞢疼痺、

        嚬呻、飢渴飽滿、嗜樂不樂、懵等諸觸,各生異識。

 

問曰:若輕重相即色等眾者,云何於色等中以身識緣?

答曰:非色等眾中用身識緣,但此中觸分以身識緣。

  如堅不堅等雖在色等眾中,或以眼見得知。

  又如猗樂等是色等眾,亦以身識分別。是事亦爾。

 

問曰:若輕重但是觸有何咎?何用分別色等眾為?

答曰:如世人說新穀陳穀,是新陳相應異色等,而實不爾,但色等初生名為新。

  若此新相是色等眾,重相云何非耶?

 

問曰:若色等眾即是輕重等者,是輕相在火風中,則輕多色等眾應名為風。若然,火即為風。

答曰:隨相多者即名為大。火中亦有輕熱相,以熱多故名為火,不以輕多故名火。

  風中但有輕無熱,是故但以輕為名。

  又我等不但以輕為風,若輕而能為動因故名為風。

  如經中說:輕動相名風。於是中,輕相是風、動是風業。

 

問曰:風能倒山,若是輕物云何能爾?

答曰:風麁而力強,勢能如是。如或有風能動小草、或能頹山,當知風業如是。

 

問曰:今地等大皆是色香味觸眾,無差別耶?

答曰:不定。

  如名地中有色香味觸,或但有色觸,如金銀等。

    或水中有色香味觸,或有三色味觸。

    或火中有色香味觸,或有三色香觸,或但色觸。

    風中或有觸無香,或有香觸。是故不定。

 

問曰:風觸云何?

答曰:寒熱堅軟等諸觸,若隨大相續不離,可知即此大觸。

 

問曰:有醫言風色黑。是實云何?

答曰:風與黑色為因,如風病人口中有辛苦味。

  而此醫不說風中有味,則風與味為因。

 

問曰:或有人說風是冷,不說為輕。是實云何?

答曰:無有名冷為風,如氷雪有冷不名為風。

  又風冷名異。所以者何?

    如熱風及不冷不熱風亦名為風,是故應依輕眾名為風。

  又無色觸等法生名為風,非冷為風。

 

問曰:風有色味,有何咎?

答曰:風中色味不可得。若言雖有,以微細故不可得者,心中亦應憶想分別謂有色味,是事不然。

  又我等不說因中有果,

    是故若事果中可得,不必因中先有,是名成四大實。

 

苦諦聚色論中  根假名品 第四十五

 

問曰:眼等諸根與四大為一為異?

答曰:從業因緣,四大成眼等根,是故不異四大。

  又佛分別眼,作如是言:眼肉形中所有堅依堅,名為地種。故知諸根即是四大。

    所以者何?

    但分別堅等更無有眼,佛欲令人知眼空故,作如是說;

    若不爾,應眼中別有堅等。

    若堅等中別有眼,雖分別堅等,則無所益,是故諸根不異四大。

  又《六種經》中說:六種是人。

    若諸根異四大,則眼等不名成人因緣。

    因色等成四大,聲亦是成人因緣,但六種中假名為人,故知諸根不異四大。

  又比丘問佛:何等為眼?

    佛答:因四大成色,不可見有對,是名為眼。

    故知不異四大。

    是比丘利根有智,於眼等根深生疑,世間皆知見色是眼,乃至亦知觸是身,

    是比丘於眼等中生有無疑。所以者何?或有諸師說五性為五根,或說一性。

    是比丘欲試觀佛法故問佛,

      佛欲示五根皆屬四大,

      答言:比丘!是眼因四大所成色,不可見有對。

        若法有實,則非因成,

        因假名法更成假名,如因樹成林。

 

問曰:或有人言,色成就名為眼。是實云何?

答曰:若成就不成就。

  四大從業因生名眼等根。

  若不爾,是比丘於眼等根中疑終不可斷。所以者何?

    佛為說眼等諸根因四大造,是故此比丘知無實眼法,故知眼等不異四大。

  又佛處處分別四大,示眼空故,

    如說以慧不戲論者。謂觀此身分別六種,堅依堅名為地等,如是厭離五種。但有一識,

    亦如屠牛喻。《象步喻經》中分別四大更無有眼,若別有眼應更分別。

    又和蹉等諸論議師亦作是說,以無過故應當信受。

 

問曰:五根與四大異。所以者何?眼等眼等入攝,四大觸入所攝。

      又眼等為內入,四大為外入。眼等為根,四大非根。

      又眼等是造色成就,四大不爾。故知諸根非是四大。

答曰:隨因緣故,即事異說。

  如信等五根,亦名行陰。

  若四大從業生,眼等所攝,亦名內入,亦名為根。

  又四大即是成就,如輪等成車,輪即是車,是事亦爾。

 

問曰:不然。如心清淨名為信,信異心異,是事亦爾。

答曰:不然。

  如因清水珠,水即為清,水清即是水。

  如是得信珠,則心池淨,是心淨即是心。

  又我等於此論中,不說從心有異信,是故此喻非也。

  又根是假名,於成假名因不得言異。

 

問曰:亦不得言一。

答曰:四大成就中假名為根,亦不但名四大為根,故知諸根不異四大。

 

苦諦聚色論中  分別根品  第四十六

 

問曰:是諸根中,何大偏多?

答曰:無有偏多。

 

問曰:若諸大等,何故有能見色、有不能者?

答曰:皆從業生,從業生屬眼,四大力能見色,餘根亦爾。

 

問曰:若從業生,何故不以一根遍知諸塵?

答曰:此業五種差別。

  有業能為見因,如施燈燭得眼根報,

  聲等亦爾;業差別故,根力有異。

 

問曰:若是業力,何假諸根?但應從業力識能取諸塵。

答曰:不然。

  現見無根則識不生。所以者何?如盲者不見、聾者不聞,

  現見事中因緣無用,此非難也。

  又法應爾,若無諸根則識不生,外四大等無根而生,法應假此。

  又以諸根嚴眾生身,故從業生,

    如以得穀因緣業故穀生,亦假種子芽莖枝葉次第而生,此亦如是。

 

問曰:心何故不爾?

      如眼識以眼為根,亦因次第滅心,

      心但以次第滅心為根,更無有如眼等根處,應說因緣。

答曰:定有五塵、定有五識,心不如是。

  又心法應爾,但以次第滅心為根,更不須餘。

    如過去未來法雖無,而意能緣。

    心法如是,此事亦然。

  又是事與汝法同,汝法色等塵中,識待根而生、待次第滅心,意識得生。

 

問曰:若意識更無根者,為依何處?

答曰:依四大身。

 

問曰:無色界復何所依?

答曰:無色界識無所依,法應如是無依而住。所以者何?相差別故。

  意識能知有無,若有色則依,無色亦能住,故無色界亦無依而住。

  又眾緣合故識生,如經中說:因意緣法則意識生。

    此何所依?非如人依壁等,一切諸法皆住自性。

 

苦諦聚色論中  根等大品  第四十七

 

問曰:諸外道說,五根從五大生。是實云何?

答曰:無也。所以者何?虛空無故,是事已明。

  是故不從五大生也。

 

問曰:諸外道言,眼中火大多。所以者何?似業因故,因施明得眼。

  如經中說:施衣得色、施食得力、施乘得樂、施燈得眼。是故眼中火大多。

  又眼假明能見,離明則不見,故知火大多。

  又火能遠照,眼有光故,能遠對色。

  又言,人死眼還歸日,故知日為本性。

  又眼定能見色,色屬火故,還見自性。

    如是虛空、地水風等,隨根遍多。

    人死耳根還歸虛空,耳定能聞聲,聲屬虛空。餘亦如是。

    是故根中諸大,應有多少。

 

答曰:汝言似業因者,是事不然。所以者何?或見有果不似業因,如說施食得五事報。

  又若眼中明多,則應不假外明,如燈燭等。

  又若眼假外明故名火多者,則耳等根中空等亦應多,不假外空等;而實假外,是故非因。

  又水能益眼,如人洗眼眼即明了,則應水多。

  又火能壞眼,如日光等,若是自性不應自壞,故知非火多也。

  又天眼離明亦能見色,是故眼不屬火。

  又月明中亦得見色,月非火性。

  又眼法能爾,或有眼待明能見、有不待明而見。

    如眼得空等因緣,雖不到色而能遠見。

    眼法如是,不應憶想分別謂火大多。

  又汝言離明則不見者,若離虛空憶念及色,亦不能見,則虛空等亦應皆多。

  又非一切眼皆假外明,如鵄鵂等禽、猫狸等獸,不假外明亦能得見,故非火多。

  又火是明照,常有熱相,眼不如是。

    若汝言眼有光明能遠對色,是事已破,眼無光故。

    若言還歸於日,眼則是常。

    又日等非根,眼何故歸?

    又若日死,日根及日復何所歸?是故不然。

  又上天死時,眼何所歸?上無日故。

  又虛空無作,則無所歸。

  又諸根無去,以有為法念念滅故。

    汝言眼定能見色,色屬火故,還見自性,是事不然,無用因故;

    聲屬空等亦如是。

  是故汝言於五根中諸大偏多,是事已破。

 

問曰:有論師言一根一性,地中求那多故,有香能發香知;

      水火風中有味色觸故,能發味色觸知。是實云何?

答曰:我先說不定。地中有香,餘物亦有,是故非因。

  又諸大合生,不見有地離水等者。

  若地有香故能發香知,亦應發色等知,以地中具四求那故。

 

問曰:香但是地,有鼻屬地,故獨能知香。

答曰:地之求那但是地有,鼻應盡知。

  又水但有冷觸、火但有熱觸,應以舌眼能知,而實不然。

  又無陀羅驃故,則無有根。

  又諸根力用,謂與塵合故知生。和合已破,則無根用,

  是故無有一性為根。

 

苦諦聚色論中  根無知品  第四十八

 

問曰:諸根為到塵故知、為不到能知?

答曰:非根能知。所以者何?

  若根能知塵,則可一時遍知諸塵;而實不能,是故以識能知。

  汝心或謂根待識共知、不離識知者,是事不然,無有一法待餘法故能有所作。

    若眼能知,何須待識?

  又若根能知,應當分別是為根業、是為識業。

 

問曰:照是根業,知是識業。

答曰:此非分別。

  云何名照?汝法中耳等諸根非是火性,不應能照。

    若諸根於識如燈者,今諸根更應有照者如燈,則照復有照,如是無窮。

    若更無照者但根能照,亦應無根但識能知,是故照非根業。

  又根非能知,如燈能照而不能知,必能為識作依,是名根業。

    是故但識能知,非諸根也。

  若有識則知、無識則不知,如有火則熱、無火則無熱,當知從火有熱。

 

問曰:經中說:以眼見色,不應取相;耳等亦爾。故知眼能取色。

      又眼等名根,若不能知,何以名根?

      又經中說:我諸弟子於微細事能知,如眼所見。

        若眼不能見,佛諸弟子則無所見。是事不可,是故諸根定能取塵。

      又以根取塵、以識分別,是則根識有異。

答曰:經中佛自說,眼是門,為見色故。

  是故眼非能見。

  以眼為門,識於中見,故說眼見。

 

問曰:亦說意是門,為知法故。可以意為門,而非知乎?

答曰:意亦以次第滅心為門,是故意不能知,意識能知。

  又經中佛說:眼欲好色。眼是色法,無分別故,實不欲也,是識欲耳。

  又佛說:眼所識是色。識能識色,眼實不識。

  又世間人以世俗故說眼能見、耳能聞,佛亦隨說。

    何者?但色可見,餘不可見;

    佛亦說見貪欲等過。

  又世間言月盡,佛亦隨說。

    如貧賤人字為富貴,佛亦隨名。

    佛意不欲與世間諍,如摩伽羅母等。

    是故當知,隨世語故佛說眼見。

 

問曰:世間何故作如是語?

答曰:隨眼識所因,於是因中說名為見。如說彼人見、此人見。如說人作罪福等,諸佛天神見。

  又如說以左眼見、右眼見。

  又說以日明見、月明見。或虛空見、或向中見、若門中見。

    如煮物中,言此人煮、彼人煮。

    或言以草木薪煮、牛糞煮、油煮酥煮、火煮日煮,實是火煮,餘假得名。

    如是但識能見,眼得其名。

  又是語不盡,應言以眼門見色。

  又眼是人所用具,人是假名作者,應有用具。

  又因眼識見,名為眼見。如床上人笑,名為床笑。

  又眼繫識業故中說識業,如手足等繫在於人,是中人業名為手業。

  又眼識因眼,因中說果,如言某人燒某聚落,如言食金名食為命,草為牛羊,是皆因中說果。

    如是從眼生識,能見色故,名為眼見。

  又識近眼見色,便名眼見,如牧牛近水便言在水。

  又以眼故分別眼識,是故眼中置眼識業,如杖婆羅門。

  又眼能成眼識,是故於中說眼識業,如財物損減名人損減、財物增長名人增長。

  又眼識與眼和合故能見,名為眼見,如木與人合而能打名木人打、如墨染合衣故名墨衣。

  又諸法互說,如慧業於受等中說。

  又應言以眼識見色,略中語故但言眼見。

  又如藥石隨一受名。

  汝言若不能見何以名根?今當答此,眼等五法勝餘色等,故名為根。

 

問曰:眼等五法與餘色等,此十法俱不知塵,如離眼等則識不生、若離色等識亦不生,以何為勝?

答曰:以諸根故,識得差別,名眼識、耳識等。

  如鼓與桴合而有音,以鼓勝故,名曰鼓音。

  如地與穀等合而生芽,以穀勝故,名為穀芽。

  諸識亦爾,隨所依處得差別名,不以緣故。

  若說色識,則容生疑為是眼識、為是緣色意識?

  又根中有識,塵中無識。

  又於眼等中生我癡心。

  又識所依處,是根非塵。

  又在自身數中,名根非塵。

  又是人所用具,名根非塵。

  又根是眾生數,非塵。

  又根不通利則識不明,若根清淨則識明了。

  又以諸根上中下故,識隨差別。以此等緣故名為勝。

  又根是不共,一塵可得多人共有。

  又根與識一業果報,塵不如是。

  又根是因、塵是緣。所以者何?以根異故識有差別,不以塵故。

    如種是因、地等是緣,隨種異故互有差別,因勝緣故得名為根。

    汝言我弟子於微細事如眼所見,是隨俗語,世間人眼中說見,故言如眼所見。

    如佛說偈,明達近智,如舌知味,舌雖不知,不同瓢杓。

      意依於舌生舌識故,言舌知味。依眼生識名為眼見,

      故言佛弟子如眼所見。

      汝言以根取塵,以識分別,是事已答,根無知故。

  又汝等不說根思惟知我有差別相,是故諸根不能取塵。

  又汝等諸知不待根生。所以者何?大及我等先根而生,

  又汝大等諸諦無本性故,則應皆無。

汝法本性變為大等,本性法無,是事已說,是則無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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